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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434号提案中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2017-09-07 09:41  

针对该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市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工作现状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广电发〔2016〕172号)文件精神,持有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方可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及个人,包括开设互联网直播间以个人网络演艺形式开展直播业务但不持有《许可证》的机构,均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直播服务,也不得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开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目前,我市尚未有网站持有《许可证》,仅有爱临沂网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有过备案,均不具备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的条件。为此,2016年,我局联合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深入开展了“整治网络非法传播视听节目·绿网2016”专项行动,全市共查处违法视听网站45家,删除有害视听节目和信息61条。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当前,网络视听节目集中治理工作的重点是,清查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有是否存在未取得《许可证》擅自提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以及通过网络视听节目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视听节目等违法违规行为。除逐步强化日常监管外,今年我局将继续联合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开展“整治网络非法传播视听节目·绿网2017”专项行动,积极协调各部门,组织专门力量,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从事网上播放视听节目业务的网站进行逐个排查,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单位自查、网上监控、群众举报、联合执法监察等措施,对各类违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同时,制定《网络视听节目管理责任书》,督促各县区与上传的宣传本单位或者本企业产品的视听节目的各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网站签定责任书,要求他们只能上传宣传本单位的视听节目,不允许提供网络视听节目。对擅自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的网站,约谈网站负责人,要求他们自行整改。对传播淫秽色情、政治有害信息、恐怖暴力等内容的网站,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对服务器在国外的网站,及时上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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