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城巡查期间,沂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稽查大队发现有一无证出版物经营场所,位于沂南县凤凰城君悦购物中心。沂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营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场所在未取得文化主管部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售卖童书、文学小说等出版物,属于无证经营行为。
通过执法人员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后,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配合执法人员下架全部所售书刊。在证据完全、程序合法的基础上,对其作出罚款决定。
今后,全局将继续加大对书报刊、音像制品市场的检查力度,坚决打击无证经营、销售非法出版刊物销售等行为,确保出版物市场健康繁荣。